一、 工作职责
1、负责全市沉陷区受损项目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等工作。
2、负责对国家有关采煤沉陷区治理政策的宣传、解释。
3、负责沉陷区治理工程的动迁、建设、搬迁、沉陷区(回迁)居民安置工作。
4、负责沉陷治理信访工作,及时调处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杜绝发生群体上访事件。
5、负责全市采煤沉陷区治理和棚户区改造后的空闲土地管理工作。
6、加快我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推进,全面做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确保按计划完成我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7、负责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内设机构
1、综合科: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文电、会务、机要、督办等是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事务、安全保卫、信息、保密、信访、计划生育、外事、史志编纂工作;负责机关车辆、后勤等事务管理工作。
2、财务科:负责办内财务管理、项目融资工作;负责办理工程款支付、工程款结算工作;负责投标企业保函及保证金管理工作;协助办理产权登记和资产移交工作;参与项目投资控制工作;协助办理产权登记和资产移交工作。
3、信访科:负责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动迁、安置政策的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负责群众上访的接待、登记、信息传递、处理、备案,与上级信访部门的协调工作。
4、工程技术科: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建设施工全过程管理;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工期、质量、安全控制管理;组织实施对工程各参建主体的管理;负责协调工程计量工作;组织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工程建设施工阶段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5、搬迁安置科:负责编制、实施《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住宅搬迁安置方案》;负责沉陷区居民住宅及回迁居民的安置工作;负责编制阶段性搬迁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动迁、安置档案管理及入户检查工作。
6、规划科:组织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施工、材料、设备、工程监理及工程保险等业务的招、投标及政府采购工作;负责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审定工程量清单;负责核定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引起的工程量及合同价款的增减工作;参与项目投资控制工作,对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等各阶段的造价控制核定把关;负责审核工程进度计量,组织实施工程造价控制;负平施工图预算、设计概算的调整工作;负责工程竣工决算工作;负责工程造价档案管理工作。
7、空闲土地管理科:对全市采煤沉陷区和棚户区改造后的空闲土地进行全面管理。
8、纪检监察科:负责依法进行行政监察及效能监察,并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申诉。
9、项目计划科:负责编制采沉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各阶段的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负责完成工程前期概算,预、决算审批和结算等工作。负责争取国家及省的政策性资金。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的政策。负责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事宜。负责与省住建厅、发改委的沟通协调工作。
10、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科: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质量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网络,指导、监督监理公司、施工单位,按照优质工程、文明工地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定期不定期对工程进行巡视和检查;负责监督各参建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关系协调。
三、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赵四海:党组书记、主任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财务科。
刘 江:副主任 主抓工程建设工作,分管工程技术科、规划科、项目计划科、安全质量管理科。
邢 友:副主任 主抓办内党建、政务工作,分管综合科、信访科、空闲土地管理科。
刘 卫:副主任 主抓安置工作,分管安置科。
柳 奕:纪检组长 主抓纪检工作,分管纪检监察科。
张明军:副调研员 协助赵四海同志工作。
四、联系方式
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净水路85号。
邮编:155100
电话:0469-4278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