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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工作职责

责任编辑: 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工 发布时间: 2017-11-09 13:56:22.0

一、主要职责

  根据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需要,市供销联社对全市供销系统工作实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并负责直属企业资产的经营管理。

  (一)宣传党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的方针、政策;向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反映社员和职工的合理要求;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它社会组织的关系;提出有关发展合作事业的政策建议,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和社属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负责市供销联社组织队伍建设,指导本系统人才资源开发,不断提高农民社员和职工队伍素质,贯彻民主办社原则,加强系统的组织联合与合作。

  (三)负责市供销联社社有资产的经营管理、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四)执行全国总社的决议、决定,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代表全市供销合作社参加省社、全国总社和国际合作联盟的有关活动,发展同各地合作社组织的友好合作关系。

  (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供销联社内设9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市社有关科室就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协助市社有关领导协调机关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及各级领导交办任务的督办工作;负责文秘、政务信息、档案资料、史志、打字、通讯、保密工作;负责机关办公楼、办公用品发放等后勤工作。

  (二)财务审计科

  贯彻执行国家财务、审计制度;编制实施本级财务计划,并督促、检查、总结、报告执行情况;管理、指导所属企业的资金使用;监督、检查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组织指导内审和财务、审计队伍建设工作。 

  (三)人事劳资科

  负责市社系统职工的干部管理、人事调配、职称评定、工人技术等级评定、劳动工资计划等项工作;对直属单位社会保险、下岗再就业、内部分配进行指导。

  (四)合作指导科

  宣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反映基层社的合理要求;开展调查研究,培育、总结、推广典型;指导各级联社体制改革,增强社办企业的活力,负责供销合作经济理论研究与交流,负责“农合会”日常监管工作。

(五)经济发展科

指导供销合作社和社属企业按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经营;指导供销社建设商品生产基地与集贸市场;负责报表的汇总上报及救灾等项工作。

(六)信访科

主要负责供销系统内信访稳定工作。

(七)监察科

 负责抓好本系统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监察职能,对所发生的问题实行法规规定范围内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监督和办理有关信访事项。

(八)监事会办公室

负责了解反映各监事会对供销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了解反映理事会及直属企业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情况;国家委托的各项经济社会任务完成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负责监事会日常工作。

(九)安全保卫科

负责系统内安全生产和保卫工作。

三、领导分工

(一)主  任 崔伟民 主管财审科、人事科、监察科。

负责理事会全面工作。联系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等相关部门。

(二)党委书记 李承国 负责党委全面工作。

(三) 副主任 胡  明 主管经济发展科、合作指导科、安全保卫科。

负责业务工作:负责全市供销系统按国家、省和市的有关政策要求经营和服务“三农”工作,培育、总结、推广典型。负责组织全系统内的农产品等大型商品网上交易工作。负责市本级资产盘活、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工作。协助主要领导负责全系统深化供销综合改革、绩效考核、统计报表督办落实等工作。

负责安全、防汛工作:监督检查市本级系统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系统内各企业安全稳定。特别要对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加大检查力度,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保卫知识教育培训,应急预案演练等活动,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工作,按期清点防汛物资数量,确保我市在防汛期间物资供应及时到位。

联系省供销合作社、集贤县供销合作社、宝清县供销合作社、饶河县供销合作社等相关部门。

(四)副主任 黄厚彬 主管行政办公室、法制科、财审科(资产办)。

负责政务工作,组织协调有关科室对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主要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文件起草、会议组织工作。协助纪委抓作风建设工作。负责市本级各项工作的督办落实。

负责信访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对来访案件进行调查与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对上级交办的重要信访案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人员及时办结。督办各企业做好信访稳控工作,确保系统内信访稳定。

负责资产管理工作: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清查、核查社属资产,确保资产不流失。符合核消、处置的资产,按法定程序,组织有关部门认定,提出意见。协助分管业务领导加强招商引资、盘活资产工作。协助主要领导,负责系统内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按有关政策及法定程序解决。

联系法院、金融、银行、税务、棚改等相关部门。

(五)党委委员 纪检委书记 监事会主任 韩志军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牵头负责机关作风整顿和优化发展环境工作。

(六)党委委员 工会主席 李志龙 负责工会工作,分管党委办公室和宣传部工作。其中,宣传部除本职工作外,还具体负责综合治理、反邪教、精神文明、统战工作,负责安排和主持每周的机关学习工作,承担党委交办的临时工作;工会除本职业务工作外,还具体负责访贫问苦、捐资助学和女工工作。

(七)副处级干部 张殿芹

 

 

机构名称:双鸭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通信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新兴大街四马路伟业大厦六楼

邮政编码:155100

电子邮箱:syssgxls@163.com

公开、联系、投诉电话:0469-4241619

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人员姓名:文怀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