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渔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水产行业的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水产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
(二)研究制定全市渔业发展战略和总体布局,组织编制全市水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对行业发展进行调研和预测。
(三)负责全市水产行业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全市渔业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水面确权工作。
(四)负责渔政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并按其规定,监督全市渔业资源的保护工作,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和管辖水域的渔业权益,处理管辖区域内的渔业纠纷,参与处理涉外渔业纠纷,执行渔业许可制度,负责渔业船舶的登记、检验工作。
(五)监督全市渔业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负责查处渔业污染事故,建立健全渔业环境监测网络。
(六)指导全市水产行业的科学技术工作,组织协调渔业发展,技术引进、科技攻关、品种改良和渔业科技推广应用,根据授权负责制定地方水产技术标准、产品质量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对外渔业经济技术合作和科学技术交流。
(七)负责全市水产品市场的开发,负责全市水产行业经济信息的统计,处理和开发工作,掌握全市水产行业经济运行情况。
(八)负责组织全市水产行业重点建设、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的论证、立项、初审和申报工作;协调全市水产行业服务体系建设。
(九)组织协调本行业人才开发工作,组织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十)负责管理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监督直属企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对直属企事业的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监控、评估和审计。
(十一)完成市农委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综合及文档工作;负责调研及信息管理;承担全站所属单位综合治理、信访工作;负责机关保卫、保密、后勤、行政管理、史志编写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财务、会计、审计工作法律、法规,并监督执行;负责机关行政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并及时向核算中心报帐;负责编制本行业财务预决算、计划及财务统计工作;负责系统财务帐目管理和检查监督、审计工作。
(二)人事科:负责全站人事劳动、劳动调配、劳动工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和工资计划工作;负责干部管理、考核,任免工作;负责职工培训工作,政治学习及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职工计划生育、离退休干部、工人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宣传、党建、工会及机关党组日常工作;负责劳动力资源调查,人事、工资报表、统计工作。
(三)法制科:对全市渔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等执行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承办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管辖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承办行政诉讼中的应诉工作;负责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规范文件的起草、审核、备案和清理工作;负责监督全市渔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和行政执法情况的统计和报送工作;负责全市渔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承办全市渔业行政执法证件的审核、发放管理和年检工作;完成市法制办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其它工作。
(四)渔业指导科:负责编制全市渔业生产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渔业年度生产指导性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研究制定、组织实施水产养殖业的重大技术措施;负责全市渔业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生产调研工作;负责指导渔业经济结构调整;负责渔业基本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项目论证工作;负责开展渔业生产、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养殖使用证的审核、核发工作;负责制订全市渔业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统计全市水产各类经济指标。
(五)渔政管理科:负责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渔业法律、法规,并监督执行;参与制定地方性渔业法规和管理办法,执行渔业许可制度;监督检查全市渔业资源保护工作;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和渔业权益;参与处理涉外渔业纠纷;负责渔业船舶的检验,水产苗种的生产进、出口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市属渔政管理人员的考核;监督检查全市渔业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负责处理渔业水域污染事故,承办渔业行政复议工作。
(六)渔业船舶检验科:负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承担小型渔业船舶检验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发生。负责辖区内船舶检验业务工作。
(七)监察科:负责全站纪律检查工作、行政监察工作、行风建设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相关法规。对党的组织和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及廉政教育;负责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监督检查全站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负责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监督、检查、处理违规违纪行为;承办本级党组、纪检组交办的案件;协助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负责对全站重大决定及重要事项实施行政监察及效能监督;完成上级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其他
双鸭山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双鸭山市水产技术推广站为双鸭山市水产总站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9人。
主要职责:
1、执行国家有关水产技术推广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对县区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
2、负责制订全市水产科技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新技术、新产品引进,科研攻关等计划制定及实施。
4、负责全市水生动物病害监测预报,承担对我市渔业水域环境的监测及渔业投入品使用监测。
5、负责对全市水生动物检疫机构(由各级水产技术推广部门承担)进行业务指导及其相关标准、规范的宣传和执行;承担所辖行政区域水产品产地检疫及全市水生动物疫情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工作。
6、负责制订全市地方性水产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并监督执行。
7、负责组织培训县(区)水产技术人员及全市渔业生产者;负责渔业生产者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8、负责全市食用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
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熊祖庆 双鸭山市水产总站站长、党组书记。主持市水产总站全面工作,负责全站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机关党建工作,主管人事科。
王金学 双鸭山市水产总站副站长、党组成员。分管办公室、渔业指导科、水产技术推广站,负责总站信访工作及分管战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站长外出时负责市水产总站日常工作。
林丽娟 双鸭山市水产总站副站长、党组成员。分管渔政科、船舶检验科、法制科,负责全市渔业安全工作及分管战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助站长抓好机关党建工作和人事工作。
张丽艳 双鸭山市水产总站纪检组长、党组成员。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监察科,协助站长抓好总站党风廉政建设及机关工作作风建设工作。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铁西路安全大厦
邮政编码:155100
电子邮箱:syssczz@163.com
公开电话:0469-4237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