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房产管理局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联系方式
一、职责任务
双鸭山市房产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加挂市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双鸭山市房产管理局是全市房产行业的行政职能部门,主要担负着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公积金监管、公房出售、房地产开发、室内装饰装修、廉租住房、住房保障、经济适用房、商品房预销售、房屋安全鉴定、物业管理、房产中介市场管理及为加强供热、物业等民生工程实施而成立的供热和物业管理知道大队等多项管理只能。对四区、四县房产实行业务指导。
二、内设机构及联系方式
1.办公室 联系方式:4274845
负责协助党政领导组织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党政决议事项及全局重大事项的督办、协调;负责文书、档案、保密、印信管理和党政文件制发;负责大型会议的组织等各项会务工作及日常接待工作;负责全局信访、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卫生绿化、史志编辑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事务和机关办公设施、设备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的建设和实施。
2.劳动人事保卫科 联系方式:4276425
负责全局劳动人事调配和用工总量及工资计划管理;调解劳动争议,负责职工工资、职工劳动保险、福利待遇、人事档案、技术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负责全局职工教育、培训、公务员考核、录用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安全保卫工作
3.财务审计科 联系方式:4279754
负责本系统的财务、审计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搞好会计核算。负责制定全局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对系统内各收费单位实行审计监督制;负责各项资金管理,积极筹措,合理使用资金。参与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及财务审计监督;负责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认真搞好记账、算账、负责债权、债务和固定资产的核查工作。
4.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联系方式:4279354
负责全局建安工程质量、技术、安全监督检查指导;负责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负责室外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指导局属企业经营管理和经济体制改革。
5.物业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4274558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负责起草本市物业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负责全市(包括四县)物业管理工作的宏观调控和指导;负责对物业企业服务和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负责物业企业资质的初审、申报、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管理项目(前期)招标组织和管理工作;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查处物业管理企业违约行为和物业管理纠纷的调解与仲载工作;负责新建物业管理项目物业用房和“三金一费”的落实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住宅小区或大厦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和备案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市物业行业协会工作。
6.供热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4278211
负责供热管理工作,编制供热专项规划,统筹安排热源建设和管网布局;负责热源、供热企业的资质审定,核发供热单位《供热许可证》;对供热单位的服务质量和供热收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用户对供热单位的投诉,调节供热纠纷,对供热单位建立诚信考核档案,每年度供热期开始前向社会公布;对供热单位的管理和设施设备维护检修情况进行检查;核定供热的社会平均成本费用标准,提出价格调整意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审批供热站点建设,审查供热设施设计、安装施工,会同有关部门对供热工程验收。
7.房政法规科联系方式:4277924
贯彻执行房产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代理行政行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受理涉法投诉案件;接待房产政策法规的咨询;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等。
8.计划统计科联系方式:4276401
负责收集、整理和汇总局内的相关部门各项统计汇总工作;负责四县、四区房产部门的统计汇总工作;审核各统计报表,并及时准确向省、市、局有关部门上报相关数据;负责房地产市场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
9.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4271247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房地产相关政策;负责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指导各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负责统计我市经济适用住房进展数据上报省、市等相关部门, 核定经济适用住房面积、(预)销售价格等,以及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等各项政策规定。
10.房地产中介市场管理科联系方式:4276401
负责我市房地产中介机构的日常监管,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行为,维护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审批房地产评估企业资质、审核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机构,组织房地产中介人员培训等工作,加强对房地产中介市场检查、监督等。
11.商品房管理科联系方式:4272462
负责市区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销售许可,以及商品房预销售合同、数据统计、信息发布等工作。
纪检委、监察科、组织部、宣传部、老干部管理办公、工会、团委职责按《党章》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联系方式:4279492
三、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姚玉洪局 长主持房管局行政全面工作。
张文宝副局长主持市房管局党委全面工作。
张春山副局长 负责全市供热管理、节能改造、房产执法及四区房产工作及房产测绘工作。
李龙纪检书记 负责房管局纪检监察工作。
李鸿琛房改办副主任 负责保障性住房工作和住房公积金监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韩宝忠调研员 负责全局常务及安全稳定工作。
陈伟副调研员负责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审批和商品房预销售工作。
张广同副调研员 负责龙双供热公司全面工作,局属各企业工作,协助张春山副局长供热管理工作。
陈维新龙生公司总经理 负责龙生供热供水有限公司全面工作。
盛若欣 负责物业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