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省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全市无线电管理的发展规划和实施策略;拟定全市无线电管理的具体规定,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核,按有关程序报批后执行;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内无线电管理方面的事宜;根据审批权限审查无线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站)址,指配频率和呼号,核发电台执照;负责无线电管理规费征收,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无线电管理工作;协调做好边境口岸的无线电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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