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有效落实市委关于开展公开承诺的工作部署,推进双鸭山市房产管理局法治建设工作,积极做好整改责任落实,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现面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针对加强立法的问题。1、严格执行立法制度,落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法治思维。2、加强相关法律条例的学习,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法定职能。3、采取出台相关法律条例方法加以解决。对这个问题,我们已经起草制定了《双鸭山市物业管理条例》、《双鸭山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办法》,并于10月前修改完成。
二、针对加强法律学习的问题。1、严格执行学法制度,落实执法人员知法、学法、懂法、用法的法治思维。2、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学习与培训,切实履行依法执政的各项法定职能。3、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辅导、知识竞赛、考试答疑等多种方式,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对这个问题,我们已经制定了详细的计划,并于10月前整改完成。
三、针对加强执法监督的问题。1、严格执行依法行政制度,落实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思维。2、加强对执法程序、执法依据的学习,切实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法定职能。3、采取公开执法流程、全程跟踪问效、定期检查执法卷宗、社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加以解决。对这个问题,我们已经制定了详细的计划,并于10月前整改完成。
以上3项承诺,我局将于10月中旬向社会公布此承诺事项完成情况。
我们的办公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九阳路25号
监督电话:4277294
诚挚的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谢谢大家!
双鸭山市房产管理局
2018年7月2日
(责任编辑:市房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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