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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案件查处情况 第33批

来源: 市环保局 时间:2018-07-10 15:42:52.0 点击量:352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案件查处情况
     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最终以省级信息公开为准              (第三十三批   2018年7月10日)

案件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
1 3714 2015年,宝清县制定了发展北药新兴产业、特色林下经济作物的工作计划,确定引进林药间作红松坚果林项目,在皆伐迹地开展进行林药间作造林。截至目前,宝清县商品林皆伐共计1000公顷左右,涉及地块都具备采伐手续。同时,宝清县林业局出台了《全面整地更新造林管理办法》,对林药间作造林进行严格检查验收,造林成活率达到90%以上,保存率达到85%以上。 双鸭山市宝清县 生态 经调查,该举报案件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关于举报材料反映的宝清县林业局下属宝密林场、宝山林场、龙头林场、头道岗林场、东方红林场等多个林场毁林种参问题部分属实。上述林场1000公顷左右的皆伐迹地,均达到采伐标准,宝清县林业局在审批采伐设计后,对其发放采伐证,不存在违规发证问题。但在调查处理中央环保督察组第五批移交信访案件中,共清理出违法种参面积17.6995公顷,涉及5个国有林场。其中,头道岗林场2.8995公顷;宝山林场1.9公顷;龙头林场7公顷;宝密林场0.4公顷;东方红林场5.5公顷。已对44名林主进行了处罚,其中对43名林主共罚款470985元,1起已构成刑事犯罪,已由双鸭山市森林公安局立案侦办。
关于举报材料反映“2006年,龙头林场违规将个人流转的500多公顷林木发放采伐许可证,不法分子将林木皆伐并改变林地使用性质”问题。经调查确认,2006年,龙头林场林木流转面积共计211.9公顷,双鸭山市林业局分6批发放采伐许可证,批准采伐面积共计404.4公顷,其中,面积最大为批复林场采伐241公顷,不存在举报材料反映的个人流转500多公顷林地获得采伐许可,改变林地使用性质问题。
关于举报材料反映“李某某、楚某某、李某某、刘某某等人在龙头林场非法侵占26公顷、86公顷两块林地种植人参,破坏森林资源,导致水土流失”问题。2018年7月4日、5日,宝清县林业局、龙头林场实地调查确认。材料反映的非法侵占26公顷林地,经宝清县林业局实测,该地块面积25公顷,包括17公顷林地、8公顷草甸地。17公顷的林地为刘某某个人所有,于2009年和2010年取得采伐手续,已皆伐;8公顷草甸地为龙头林场所有,于2009年和2012年发生火灾。2016年刘某某对皆伐迹地和火烧迹地进行清理,准备种植红松坚果林,但由于8公顷林地未与龙头林场达成协议,25公顷林地一直处于自然更新,不存在毁林种参问题。
材料反映的非法侵占86公顷林地,经宝清县林业局实测,为分散林地。其中,楚某某经营林地面积8.4公顷,于2008年和2010年取得采伐手续,现已皆伐,进行林参间作。李某某经营林地面积42.5公顷,于2011年、2013年、2015年、2016年取得41.9公顷林地采伐手续,现已皆伐,进行林参间作,并对0.6公顷无林地进行超面积经营,宝清县林业局以对其超面积种参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李某某经营林地面积23.2公顷,于2009年和2012年发生火灾,2013年、2014年进行补植,成活率不足10%,2015年龙头林场鉴于其林地遭到火毁实际,结合宝清县开展林药间作造林工作,允许其开展林参间作。目前,该地块公顷株数达到1800以上,林木成活率达到90%以上,符合造林规程。
已在第5批237号案件中进行处理。宝清县监委已对头道岗林场、宝山林场、龙头林场、宝密林场、东方红林场5个林场的场长、副场长共10人存在的失职行为进行了调查,对5名场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5名副场长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
2 3717 友谊县生活垃圾填埋厂位于友谊镇南原青年砖厂废弃地,距离友谊镇2.0公里,2009年9月开工建设,2016年9月试运行,总占地面积10公顷,填埋区占地面积2.61公顷。设计至2020年,日处理能力65吨,总库容量18万方,处理工艺为卫生填埋。信访举报友谊县武装部打靶场附近堆存垃圾地点为建筑取土遗留下的待恢复的土坑,因当时无垃圾填埋厂,友谊县于1989年至1992年间间歇性进行了垃圾填埋、土地平整,该地周围无饮用水水源地、居民区。信访举报的李某某实为武装部退休职工,经武装部领导同意后,该职工在场地临时堆放炉灰渣,未承包打靶场土地。 双鸭山市友谊县 其他 经调查,该举报案件情况部分属实。武装部靶场垃圾点现有存量垃圾约2万方,铁路南垃圾点原有存量约16万方,与举报的35万吨不符和50万吨情况不符。2016年,两处垃圾已经被省住建厅列为挂牌督办整改案件,现铁路南垃圾点已完成清理58%以上,剩余约7万方正在处理。 部分属实 友谊县政府已经向省住建厅作出承诺,并成立了整改小组。为了更好的完成友谊县两处存量垃圾点治理,除导运存量垃圾到垃圾处理中心填埋外,友谊县委县政府已于6月中旬聘请专业队伍,科学完成余下整改任务。7月5日黑龙江省城市规划设计院研究所专家到友谊县对两处存量垃圾点进行实地查看,计划7月9日开始实际测量及地勘监测工作,预计8月中旬完成存量垃圾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友谊县将根据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结果完成存量垃圾整改和上报工作,确保周边环境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并最终将存量垃圾无害化处理,于2018年底前完成两处存量垃圾卫生填埋工作。针对武装部退休职工堆放炉灰渣问题,友谊县环保局已下达整改,要求该当事人对垃圾点堆放的炉灰渣立即进行覆盖。 *
3 3805 集贤县福利镇景苑山水小区A区于2011年开工建设,一期规划八栋多层住宅楼,7#、8#楼之间除临街商业和小区道路、停车用地外,均为绿化用地。因社区要求开发商匹配建设300平米以上房屋作为社区办公用房,企业在未取得规划部门的规划审批情况下,在该处地上一层建车库,二层建社区用房,集贤县城管执法局于2014年7月29日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后原住建局局长王某某(正在服刑)将该社区办公用房改为14套廉租住房,并于2015年11月分配入住。目前,该处廉租住房正在使用中。 双鸭山市集贤县 大气 经调查,该举报案件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在集贤县环保局实地勘察走访中,未发现车库内存放黄标车、老旧机动车现象,不存在汽车尾气污染问题。
4 3837 新兴大街位于尖山区中心地带,是双鸭山市重要的商业中心和金融中心有各类商户数百余家。近年来,双鸭山市执法局坚持对该街区商户噪音扰民问题监管,每天对该街区进行巡查,对检查发现或群众举报噪声扰民问题立即予以处理。 双鸭山市尖山区 噪声 经调查,该举报案件情况属实。
2018年7月4日上午9时,双鸭山市执法局对群众举报的区域进行再次排查,发现新兴大街与五马路交叉口的大宇普华手机卖场正在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
属实 当即制止了大宇普华手机卖场噪音扰民的行为,并给于罚款200元的处罚。为有效解决噪音扰民问题,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对该街区巡查监管,加大对噪音扰民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为市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5 3870 该案件已于第12批第1226号案件进行了办理,计划于2020年末前,通过棚户区改造解决该问题。 双鸭山市尖山区 大气 该案件已于第12批第1226号案件进行了办理,计划于2020年末前,通过棚户区改造解决该问题。 属实 该案件已于第12批第1226号案件进行了办理,计划于2020年末前,通过棚户区改造解决该问题。
6 3871 该案件已于第16批第1683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双鸭山市宝清县 该案件已于第16批第1683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部分属实 该案件已于第16批第1683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7 3878 国道集贤至当壁公路双鸭山(尖山区)至宝山段改扩建工程为一级公路项目,项目起点位于双鸭山市尖山区南环路与安邦大道交汇处,终点位于宝山区,于2017年5月开工建设,预计2018年10月建成并投产使用,项目总投资5亿2千万元。双鸭山市通用橡胶厂位于集当公路起点处,修建公路时先后两次对橡胶厂进行勘查,后由于道路施工路线变更,该房屋不在征迁范围内。 双鸭山市集贤县 噪声 经调查,该路段150米范围还未进行施工且橡胶厂不属于环境敏感目标,举报的“道路施工时噪声污染严重”不属实。 不属实 为避免施工对橡胶厂产生影响,集当公路项目指挥部将在该路段施工时对施工时间和施工设备进行规范管理,严格将施工时间控制在早六点至夜间二十点,并对进场施工车辆进行严格管理,依据“建筑工程噪声排放标准”要求符合环保要求的车辆进场施工。

(责任编辑: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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