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尖山区第一司法所组织辖区社区服刑人员警示教育学习,由司法助理主持学习,会上详细的讲述了社区矫正人员日常管理制度,要求社区矫正人员端正矫正态度,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制度规定,积极改造,顺利度过矫正期。
为进一步提高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矫正质量,第一司法所采取集中教育学习制度,每月定期分批次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学习。当前,辖区社区矫正人员能做到及时主动到司法所报到。如有特殊情况,严格履行请假报告制度,在本次学习会议上,司法助理再次强调了请假制度,更加严格的管理了请假情况。
集中教育学习期间,第一司法所工作人员还与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多方面的沟通、交流,听取工作意见。由于承担的社区矫正对象多,任务艰巨,为更好地开展工作,今后第一司法所将继续探索新方式,通过依法、严格、科学的监管帮教,使社区服刑人员由被动接受矫正变为主动接受矫正,更有效地对社区服刑人员不良心理和行为进行矫治,使其健康地融入社会,不重新违法犯罪。
(责任编辑:尖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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