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拟作用项目审批意见公示 正文 关于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关于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来源: 市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8-04-23 16:07:31.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关于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4月23日-2018年4月27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469-4276791传真:0469-4283783通讯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世纪大道70号邮 编:1551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煤堆场及铁精粉料场挡风抑尘墙工程

双鸭山市

岭东区

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富邦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该项目属于新建工程,位于双鸭山市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厂内,主体工程建设高度为12m(原有挡料墙2m,总高度14m),总长度为1637.5m的挡风抑尘墙。其中在煤场沿煤堆、转运站外侧设置总长度940m的环形挡风抑尘墙(长300m,宽170m),墙体采用H型钢单立柱结构,柱间距6m,钢结构共282t,防风抑尘网11280m2,在铁精粉堆场三面设置总长度697.5m的挡风抑尘墙(包括南侧326.92m,东侧63.2m,北侧307.38m),墙体采用H型钢单立柱结构,柱间距取6m,钢结构共238t。防风抑尘网8370m2

(一)噪声:采用了低噪声设备,风机等设备均设置在密闭车间内,采取了隔声降噪等措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二)固废:项目拦截的粉尘落在堆场内,为原料均用于生产,不外排。

2

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工业污染及土地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烧结筛分除尘;新建烧结、球团成品除尘系统)

双鸭山市

岭东区

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富邦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该项目属于技改工程,位于双鸭山市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厂内,本次验收内容为烧结筛分除尘系统;烧结、球团的成品除尘系统。《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工业污染及土地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环评报告表中的其它建设内容,不作为本次验收范围内。主体工程将原烧结成品除尘系统除尘器改为3600 m2的烧结筛分布袋除尘器,新建1个5000 m2烧结成品皮带转运,竖炉带冷机、成品皮带转运及成品仓、转运站共用的成品布袋除尘器、带冷机除尘罩4套。

(一)噪声:采用了低噪声设备,风机等设备均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采取了隔声降噪等措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二)固废:除尘灰经专用运输车辆运至烧结原料仓,用作烧结原料再利用。

3

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2×10m2竖炉烟气脱硫工程

双鸭山市

岭东区

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富邦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该项目属于新建工程,位于双鸭山市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厂内,主要对2×10m2竖炉生产线进行烟气脱硫系统配套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建设脱硫塔(石灰-石膏湿法脱硫)对竖炉运行中排放的SO2进行处理。脱硫塔的直径为8m,烟囱直径5.5m,塔整体包括烟囱高度45m。脱硫塔塔体采用碳钢+玻璃鳞片,配套建设循环池、制浆池;储运工程新建一座贮存能力210t的石灰仓,工程依托烧结脱硫系统沉淀池及石膏仓,脱硫系统的烟道的布置方式:从竖炉除尘风机出口烟道上分别引出烟气后经一段新接烟道后进入脱硫塔。在塔内脱硫净化,经二级除雾器除雾,再进入上部烟囱排入大气

(一)噪声:采用了低噪声设备,泵类、风机等设备均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采取了隔声降噪等措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二)固废:压滤后的的脱硫石膏短暂存放在石膏仓内,外售给双鸭山双矿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运营期不新增工作人员,原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

4

双鸭山双矿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

双鸭山市

尖山区

双鸭山双矿医院有限公司

北京国环建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双鸭山市新兴大街200号。西侧紧邻新兴大街,东侧为双鸭山双矿医院外科楼,南侧紧邻名苑大厦,北侧紧邻中国工商银行等商业楼。该项目的建设在拆除原有7层门诊楼的基础上进行,新建26层门诊楼,建筑面积66528m2,包括地上26层,建筑面积64064m2;地下1层,建筑面积2464m2,医院门诊床位由原来的568张增至868张(新增床位均位于门诊楼内)。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设置临时防渗厕所,定期清掏堆肥;项目扩建完成后全院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总预计排水量为482.38m3/d,污水处理依托原有处理规模为50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混凝沉淀+二氧化氯消毒,设置容积为300m3的事故池,污水处理站的出水水质要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 2 的预处理标准的要求后排入市政管网。落实好地下水防渗措施。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用围墙挡板、洒水抑尘等方式降低施工期扬尘污染;运营期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经集气罩收集,通过管路经离心风机集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后经距地面15m的排气筒排放,恶臭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要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15m高排气筒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恶臭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要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关于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允许浓度的要求。3.项目施工期合理布局避免大量噪声设备同时使用,采用低噪声设备代替高噪声设备,并对施工机械采取消声减震措施,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施工厂界噪声排放要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项目经减振、消声、隔声处理等降噪措施后,噪声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4.该项目运营期间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要分类收集,暂时存放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相应类别密闭防水容器内,检验室废液采用专用容器分类盛装,并密闭存放,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统一处理项目;该项目设有医疗废物转运间,医疗废物定期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化粪池污泥、污水处理间污泥和栅渣消毒采用化学消毒方式,储存在污泥池中并进行消毒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污泥控制标准后,按危险废物由具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置;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双鸭山市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责任编辑:市环保局)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双鸭山政务微信公众号(syszww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