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总工会2017年部门预算 及“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7-02-13      责任编辑:市财政局      点击量:1874

双鸭山市总工会2017年部门预算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2017年预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双鸭山市总工会2017年部门预算表

及“三公”经费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双鸭山市总工会2017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预算收支总表的说明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六、关于部门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七、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九、关于 “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按照市委的指示和要求,围绕着全市工作的方针任务,指导全市工会工作。

(二)贯彻执行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及其执委会会议、全国工会代表大会及其全委会议的决议和全市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依照法律和章程,指导全市各级工会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组织开展工会各项工作。领导市总工会直属单位的工作。

(三)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情绪、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的制定,加强劳动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劳动争议重大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职工重大伤亡的调查处理。

(四)负责全市各级工会理论政策研究,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基层工会开展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选举和民主监督工作,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和完善调整劳动关系的机制,指导基层建立健全维护职工权益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组织职工进行宣传、教育、文化和体育工作,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活动;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维护困难职工的合法权益;文化和保障女职工的特殊权益。

(五)同市委及县、区党委协商推荐市直工会,县、区工会的主要领导人选工作;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六)受市政府委托承担市以上劳动模范的评选、考核、推荐、表彰及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市工会经费的管理、审查和审计工作;负责工会企业、事业发展的指导和协调工作;管理市总工会所属企事业单位;负责全市工会系统资产管理。

(八)配合有关部门作好全市退休职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九)承担市委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双鸭山市总工会单位内设13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教文体部、经济技术部、劳动保护部、社会保障部、财务资产部、民主管理部、法律工作部、女职工部、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实业部、行业工会。

三、人员构成情况

双鸭山市总工会及所属事业单位总人数67人,其中:在职职工15人,退休人员51人,退养人员1人。

四、2017年预算编制范围

纳入市总工会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的单位共计1个。


第二部分:双鸭山市总工会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三公”经费预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双鸭山市总工会2017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预算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双鸭山市总工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双鸭山市总工会2017年收支总预算441.9万元。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总工会2017年收入预算44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1.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总工会2017年支出预算44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6.9万元,占总支出的97%,项目支出15万元,占总支出的3%。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总工会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41.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441.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4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双鸭山市总工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41.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4.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8.5万元,占总支出的3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8万元,占总支出的61%;住房保障(类)支出15.4万元,占总支出的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143.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0.8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标准提高。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15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无增减变化。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26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8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提高。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15.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6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提高后,公积金相应增长。

六、关于部门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总工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41.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一次性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小型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小型维修费、小型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0.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94.5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支出15万元。

七、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与上年一致。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与上年一致。

九、关于 “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为零,与2016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是指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17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5.2万元,比2016年减少0.1万元,减少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较少,公用经费减少。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双鸭山市总工会2017年无采购预算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月1日,双鸭山市总工会账面固定资产总值0元,其中,其他资产0元。

十三、关于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双鸭山市总工会无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双鸭山市总工会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机构事务(款):反映本级财政部门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十二、公务接待费: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双鸭山市总工会2017年部门预算 及“三公”经费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