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重组织生活会指局党组班子成员既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参加局党组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
二、党组班子成员必须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是切实加强党建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在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途径。通过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反思、审视自己的思想、工作及存在的不足,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更全面地了解下级及其思想工作情况。这对于党员领导干部加强自身党性修养,增强同志间思想交流,密切上下级关系,加强广大党员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增强党组织活力,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四、党组班子成员要自觉做到: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活动,遵守有关规定,积极发表意见,如实汇报思想,为其他党员作出表率。
五、党组班子成员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必须事先向党支部或党小组请假并说明原因。但全年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不能少于该支部组织生活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