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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圆满完成2017年法律职业资格审核初审工作

来源: 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01-24 10:50:17.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17年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局于2017年12月15日开始进行了法律职业资格审核初审工作。截至12月26日,共审核了52名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并向51名符合授予条件的申请人(其中A类36人,B类无,C类15人,1人不予授予)发放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通知单。

这次法律职业资格审核初审工作在全国同步开展,双鸭山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办公室负责我市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申请人申请法律职业资格,首先要提前登陆司法部官网进行网上申请并预约现场审核日期。现场审核时,本人要携带身份证原件、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司法考试成绩单、户口簿、学历认证书等有关材料。全部信息和材料由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验,并按照省司法厅统一标准进行扫描录入等操作,报省司法厅教育考试处复审。

在现场审核期间,为方便信息的发布,便于申请人的咨询、交流,及时建立了2017年法律职业资格微信群,由工作人员在群内发布审核进度、颁证通知,随时解答申请人的咨询问题。在此次审核工作环节中,市司法局建立了接待、审核、装档三个环节一站式服务,电子读取身份证信息、扫描户籍信息和毕业证书,特别是引入了电子签名技术,实现了全程无纸化办理,所有申请材料无需现场打印,申请人员只需在电子签名版上审核、签名即可,极大缩减了办理环节和办理时间,办理效率提高50%以上。申请人员的申请材料,全部通过管理系统集中批量成套打印,自动生成序号,不占用现场办理时间,确保材料齐全、规范、排序统一。通过流程再造,科学设置流程,引入现代技术,极大提高了现场审核效率,缩减了审核时间,为申请人提供了最大便利,受到了全体申请人员的高度评价。按照惯例,请每位申请人填写了《满意度评价表》,从评价表可看出,每一名申请人对我局工作人员的服务都十分满意。

现场审核结束后,工作人员整理并打印了全部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报名表、考场安全人脸识别表、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户籍信息确认表及补充材料。按照报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存档的不同要求,分为三份,并逐一填写审核意见,加盖局公章与工作人员名章。最后,起草并印发了《关于2017年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审核工作的报告》及《2017年法律职业资格审批呈报表》等材料,按时向省司法厅报送,全面完成了法律职业资格审核初审工作。我市此次法律职业资格审核初审工作在全省实现了零差错,受到了省厅教育考试处的表扬。

(责任编辑: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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